智能建造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5-12-09 作者:智能建造学院 点击量: 来源:智能建造学院

智能建造学院 2025 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规范学院 2025年转专业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提示》《taptap官网学生转专业规定 (修订)》(泸职院〔2024182 号)及《taptap官网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实际与教学资源承载能力,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 2025年申请转入智能建造学院各专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含中职升学、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确保选拔质量,契合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学生提供合理的专业选择空间。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忠标、胡丹萍

副组长:刘勇、张献慧、胡家菊

成员:刘云兵、陈浩杰、李保平、喻苗、周明桂、蒋华国、周艳、孙红权、王涛、刘鹏、黄春花、谢永建

(二)工作职责

统筹规划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组织开展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初步审核,严格对照学校及学院转专业申请条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组织实施转专业考试工作;

公示转专业资格审核结果、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受理学生异议与申诉,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

协调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学校下达的转专业工作任务;

负责转专业学生后续课程补修指导,制定个性化补修计划,对接转出学院完成学生信息交接,同步更新学生名册。

三、转专业学生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师资力量及人才培养规模,结合社会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2025年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计划如下:

附件1

智能建造学院2025年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

跨二级学院转入计划

二级学院内部转入计划

备注

1

智能建造学院

工程造价

10

10


2

智能建造学院

智能建造技术

10

10


3

智能建造学院

园林工程技术

10

10


4

智能建造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10

10


5

智能建造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10


四、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记录,符合《taptap官网 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可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学习兴趣和清晰的职业规划,具备适应转入专业学习的基本能力;

申请转入智能建造学院的学生,文理科不限,中职升学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身份不限,性别不限;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属于《taptap官网 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不得转专业”的情形(如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且有明确约定、应作退学处理、已转过一次专业、五年一贯制(3+2)、定向/委托/联合培养、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状态、无正当理由等)。

五、工作流程

(一)细则发布

2025年129日学院在智能建造学院官网发布本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机构、转专业计划、报名条件、工作流程、考核方式、补修要求、咨询与投诉方式等内容,确保学生清晰了解相关要求。

(二)学生报名

2025年129日—1212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与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申请流程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

1.初步审核2025 129日—1212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填写《taptap官网拟转专业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报教务处。

2.转专业资格审核结果公示:12月12日至1221日,学校结合申请条件进行转专业资格最终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内容包含监督电话,不包含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3.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需注明姓名、学号、异议理由及佐证材料),工作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四)考核组织

1.考核通知:待学校公示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后,学院根据各专业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开展考核工作。学院于20251226日在学院官网发布考核通知,明确需转专业考试的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题型、评分标准、携带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及考场纪律;

3.转专业考试:2025年1227日上午9:00,学院在弘义楼组织面试,安排专人负责面试,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4.面试考试:学院组织教师,3人以上单数,实行回避制度,进行面试考核,按照评分细则打分,汇总成绩后填写《智能建造学院转专业成绩表》,并由面试考官签字确认。

(五)录取名单上报、公示与手续办理

1.录取名单上报与公示:学院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接收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于 2026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报送院长办公会审定,审议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监督电话,不包含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2.学生确定转专业及报到:学校审定并公示转专业结果后,转出学院及时通知拟录取学生办理确认与报到手续,转出学生需前往拟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确认和报到,逾期未确认报到的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3.信息同步:学院对接转出学院更新学生名册,确保与学校教务系统数据一致;配合学校教务处完成学信网学籍信息更新,保障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六、考试方式、纪律与违规处理

(一)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转入专业的基本认识、发展规划和思考。面试属于选拔性考核,考试时长每人约10分钟,2 分钟自我介绍,3 分钟发展规划阐述,5 分钟面试考官随机提问,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作为拟录取的核心依据。

(二)面试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维度

分值

评分等级

细化评分点

语言表达能力

20

优秀(17-20)

表达流畅自然、逻辑清晰,用词精准恰当;能简洁明了传递核心观点,沟通具有感染力;肢体语言得体,礼仪规范,自信大方。

良好(13-16)

表达较为流畅,逻辑连贯;用词准确,能清晰阐述观点;礼仪规范,有一定自信心。

合格(9-12)

表达基本通顺,逻辑尚可;能说明核心意思,用词无明显错误;礼仪基本得体。

不合格(≤8

表达卡顿、混乱;用词不当,难以理解核心观点;缺乏基本沟通礼仪,自信不足。

应变能力

20

优秀(17-20)

面对压力提问 / 突发问题反应迅速(30 秒内回应);情绪稳定,能冷静分析问题;解决方案具体可行,体现灵活处理能力。

良好(13-16)

反应较快,情绪平稳;能针对性回应问题,解决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

合格(9-12)

反应一般,情绪基本稳定;能回应问题,但思路不够清晰,解决方案缺乏细节。

不合格(≤8

反应迟缓,情绪紧张;无法有效回应问题,缺乏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对转入专业的基本认知

25

优秀(21-25)

熟悉专业岗位能力要求及主要应用领域;能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专业前景价值,认知全面深入。

良好(16-20)

了解专业岗位能力要求及主要应用领域;对行业前景有基本判断,认知具有一定深度。

合格(11-15)

基本了解专业岗位能力要求及主要应用领域;对专业前景认知较为表面,无明显错误。

不合格(≤10

对专业认知模糊,无法准确描述专业岗位能力要求及主要应用领域;对专业前景认知存在严重认知偏差,转专业理由盲目。

发展规划

20

优秀(17-20)

转专业动机明确且合理(结合自身优势与专业契合点);短期(1-2 年)有具体课程学习、技能提升计划(如相关证书考取、实践参与),长期(3-5 年)有清晰职业发展或深造方向;规划与专业特性高度契合。

良好(13-16)

转专业动机较充分;有基本学习与发展目标,能说明主要努力方向;规划具有一定可行性。

合格(9-12)

转专业动机一般;有初步发展想法,但缺乏具体实施路径;规划较为笼统。

不合格(≤8

转专业动机模糊或功利化;无明确发展规划,对未来无清晰认知。

思考能力

15

优秀(13-15)

分析问题全面深刻,逻辑严密;能结合自身认知提出合理见解或创新性思考;体现批判性思维与独立判断能力。

良好(10-12)

分析问题有一定逻辑;能提出合理观点,具有初步创新思维;思考方向正确。

合格(7-9)

能基本分析问题,逻辑尚可;观点无明显漏洞,但缺乏深度与创新性。

不合格(≤6

分析问题逻辑混乱;观点片面或错误;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照搬现成答案。

总分

100

-

优秀(85-100 分)、良好(70-84 分)、合格(60-69 分)、不合格(≤59 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及以上按分数排序选拔

(三)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

1.面试考试纪律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查验,核验通过后,将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放置候考室物品暂放处,按序就座。面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生在候考室不得交头接耳、使用电子设备,待工作人员引领至面试室面试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2.违规处理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当场收缴违规物品,详细记录违规情况。考试结束后,将违规考生的相关材料提交给智能建造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学院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考人员及其他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或徇私舞弊行为,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考核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2025 年12 9日—1212日;

面试时间:2025 年1227日上午 9:00

(二)考核地点

面试地点:弘义楼(具体地点1226日另行在学院官网通知)。

八、转入后的课程补修要求

1.补修计划制定:转专业学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预计 2026 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院教学秘书将结合学生原专业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制定个性化《课程补修计划》,明确需补修的课程名称、学分、补修学期、考核方式(跟课学习、单独考核等);

2.补修课程范围:

成功转入智能建造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须对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补修未修读过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备注

工程造价

大学语文

公共必修课


智能建造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高等数学1


公共必修课


工程造价

智能建造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信息技术应用

军事理论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公共必修课


工程造价

智能建造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工程制图与识图

建筑材料

专业必修课


以上课程原专业已修且与转入专业课程内容相似度≥80% 的,可申请免修,免修课程成绩按原成绩记载;

3.补修方式:补修专业必修课采用单独开线下班级的方式进行学习,公共基础课采用跟班学习,补开课程纳入学生课程学习的正常考核;

4.成绩记载与要求:补修课程成绩计入学生学籍档案,需达到合格标准(60 分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未按《课程补修计划》完成补修或补修成绩不合格的,需重新补修,直至合格;若补修课程影响转入专业后续课程学习,学院将安排专人辅导,确保学生跟上学习进度;

5.补修监督:学院教学秘书每学期初核查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注册情况,学期末核查补修成绩,对未按时补修或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进行提醒,督促其完成补修任务。

九、注意事项

1.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须慎重考虑,认真查阅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具体要求及相关考核方案,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2.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下审核,并在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及佐证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转专业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4.专业调整后,由教务处提供专业调整学生名单给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核定,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5.转专业成功后,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未合格的,应按《taptap官网学分制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taptap官网学分制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参加课程补考或重新学习。

6.应按照智能建造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中明确的补修课程要求,进行课程补修。

7.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十、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邮箱

(一)咨询电话

转专业政策咨询:0830-3151230(学院教学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投诉电话及邮箱

1.投诉电话:0830-3151230(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受理转专业工作中不公平、不公正等问题的投诉);

2.投诉邮箱:545699204@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 “转专业投诉 + 姓名 + 学号”,正文需详细说明投诉事项、理由及佐证材料,学院将在3 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反馈处理进展)。

十一、附则

1.本细则由智能建造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taptap官网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及学校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若本细则与学校最新转专业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3.转专业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及全院师生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规范;

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智能建造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后续若有调整,将提前在学院官网公示。




智能建造学院

初审:王涛 复审:胡丹萍  终审:郑忠标

2025 年 12 9


附件:

1.智能建造学院2025年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操作流程

3.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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